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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市温江区燎原职业技术学校 关于“互联网+”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实施方案(试行)

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   点击数:次    更新时间:2019-05-20

        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,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、人才强国战略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培养创新创业人才,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。根据国家及四川省关于“互联网+”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有关通知,特制定本方案。
       成立大赛组织机构(一)大赛组织管理领导小组
       组  长(组委会主任):校长
       副组长(组委会副主任):分管副校长
       成  员:就业指导中心、教务处、学生处、总务处、各专业部负责此项工作同志
       领导小组负责大赛的组织、运行、管理和决策。组长负责大赛全面工作,副组长负责大赛执行工作,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大赛牵头组织、教务处负责指导教师调配、学生处负责宣传动员、总务处负责大赛的后勤保障、各专业部负责初赛的参赛组织工作。
       组织参加省赛及国赛的教练团队,教练团队构成由大赛评审委员会成员和学校指导教师组成,具体由就业指导中心和教务处负责落实。
       大赛组委会办公室   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就业指导中心,负责组委会日常工作、校赛的选拔工作、省赛、国赛的组织申报工作。各专业部负责校赛的组织报名工作。
       大赛评审委员会由行业、企业、高校、科研院所、创新创业大赛指导专家等知名企业家、投资人及专家学者组成,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,指导学生参加大赛。具体联系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。
       大赛组织实施所有参赛要求参照国家和省级每届赛事通知要求。根据目前三级赛制特点:校级初赛、省级复赛、国赛决赛,开展组织策划、辅导、报名、参赛。(二)校级初赛(选拔赛)由各系部负责,自愿申报原则,各系部最多不超过5个项目。如参赛项目数量不足时,组委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直接组队参赛,校级初赛由组委会组织评审委员会实施评审。
       (三)评审委员会对参加选拔赛的项目开展评审工作,项目评审分一等奖(10%)、二等奖(20%)、三等奖(30%);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参加省赛的种子项目数量。
       (四)竞赛教练团队对种子项目及团队开展辅导,指导参加省赛和国赛。
       (五)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保证参赛效果,学校将加强师资专项培训,培养一批教练团队。
       竞赛费用保障和奖励
       校级初赛项目由各系部自行指导和提供保障。
       校级选拔赛评审,省赛、国赛辅导资金保障由学校负责,提供必需的场地、材料、仪器、设备及资金等,由组委会按程序确定后由总务处负责落实。
       对通过初赛评审种子项目的系部按学校竞赛加分原则进行加分。参加省赛、国赛获奖的团队,学校按下表给予奖金(除省级及国家奖励外)。
获奖级别 一等奖(金奖) 二等奖(银奖) 三等奖(铜奖)
国家级 20000元 10000元 5000元
省级 10000元 5000元 3000元
 
        项目奖励分配原则上按指导教师和学生1:1进行分配,也可以由项目团队全体成员共同商议后拟定分配方案,报组委会批准后实施。
     (四)种子项目学生,在无违纪处分条件下,在学校奖学金评选中给予按最高奖学金等级优先照顾,在学校评先评优中给予优先考虑。
     (五)对获省级三等奖以上的学校指导教师在评优、评先,职称晋升中参照主持可以课题成果获奖给予加分、在同等条件优先照顾。
       本方案为试行,在实际运行中,不断完善,根据组委会决定公布为准。具体赛事安排,按照每届通知要求另行通知。
       附件: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五届“互联网+”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(川教函〔2019〕214号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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